一、博士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科学选拔。针对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特点和学院办学特色,精心设计考核内容,在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安全稳定。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院各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共同完成好博士研究生招生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博士招生工作组织
(一)组织领导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的考官一般不少于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原则上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复试小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复试小组配备外语测试教师,负责考生外语能力部分测试。
(二)复试方式
管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2:00,复试地点:E204。联系电话:孙老师15522031423。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成绩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考查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外语听说能力
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
2.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1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具体分值如下:
科研成果 70分
科研能力、潜质 80分
综合能力(含专业能力) 80分
英语口语 70分
复试总分 3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3.复试实施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值,得出复试成绩,并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给予拟录取意见。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考核。最终拟录取按照复试后总成绩专业排名,参照导师意见,进行依次录取。
三、博士招生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小组成员(含复试教师、命题教师、复试秘书等)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9日